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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口袋公园建设指南(试行)》,注重与文化资源的融合
发布时间:2024-07-03 20:33:45    来源:本站    浏览量:0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口袋公园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4〕2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科学推进口袋公园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提升维护管理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口袋公园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7日
口袋公园建设指南(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推进口袋公园建设,优化城市绿色空间布局,满足人民群众就近亲近自然、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需求,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编制本指南。
第二条  口袋公园是面向公众开放、规模较小、形式多样、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面积一般在400—10000平方米之间;具有选址灵活、简洁实用、环境友好等特点。
第三条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内口袋公园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口袋公园建设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地制宜。结合实施城市更新,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等建设口袋公园。充分尊重和利用场地原有地形和植被,突出地域文脉特征,形成“一园一品”景观格局。
(二)便民亲民。充分考虑周边群众需求,重点选址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不足的区域,落实适老化和儿童友好等要求,增加活动场地,完善配套设施,打造多元活动场所。
(三)安全舒适。选址和建设应尽量规避各类潜在风险因素,科学进行功能布局,有效控制公园中的各类休闲活动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干扰。
(四)节俭务实。落实节约型园林和绿色低碳理念,根据群众使用需求合理配置设施,优先应用乡土植物,倡导使用节能、节水的材料、技术和工艺。
(五)共建共享。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建设管理机制,引导市民参与公园选址、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共建共享美好环境。
第二章  布  局
第五条  场地选择
(一)旧城区。充分挖潜城区内的边角地、空闲地、拆违腾退土地及其他可利用空间等规划建设口袋公园,提高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推进既有公共空间改造提升。
(二)新城区。结合绿地相关专项规划,以“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为目标,增补配置口袋公园,构建布局均衡、配套合理的城市公园体系。
第六条  布局要求
(一)弥补服务盲区。系统分析城市公园绿地空间分布均好性的基础上,优先选择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盲区,以及群众需求较大而公园绿地总量不足的区域,增加口袋公园。
(二)结合城市更新布局。结合老旧小区、商业街区、背街小巷等更新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布局口袋公园。鼓励在居住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建设口袋公园。
(三)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鼓励结合古树名木、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保护建设口袋公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地段范围内建设的口袋公园,要注重与历史风貌环境的协调统一。
第七条  规模功能
(一)规模分类。口袋公园按面积大小可分为小、中、大三种类型,宜根据口袋公园规模和使用需求,科学确定绿化用地比例和绿化覆盖率,保障活动场地和服务设施配置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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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功能。口袋公园功能主要包括休闲游憩、儿童游戏、运动健身、文化展示、科普教育等。应根据周边使用人群需求,合理确定功能组合和空间分区,并根据场地条件、周边市政设施配套等,配置各类活动设施和服务设施。设施配置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选择安全、耐用、易维护管理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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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设计营造
第八条  一般要求
(一)满足周边人群的使用需求。口袋公园设计应充分考虑周边使用人群的年龄结构和实际使用需求。居住区周边的,宜注重设计儿童游戏玩耍、老年人活动锻炼等功能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的,宜优先满足公众休憩、便捷通行等需求。其中,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应具备儿童友好功能,结合周边公厕设置和环境特点,合理配套公厕、家长等候区等场所设施。 
(二)营造开放共享的公园环境。口袋公园布局宜与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绿道系统串联绿化活动空间;加强与城市公交站点、步行流线以及周边建筑出入口的衔接,方便人群进出。
(三)注重简洁合理的空间布局。应根据场地规模、区位和周边环境条件,在合理推算使用人群数量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用地和硬质铺装场地的比例,划定功能分区、区分动静空间,布局各类活动场地。合理设置复合功能区, 提高空间利用率。平面布局应简洁流畅,方便公众使用。
(四)保障安全舒适的环境氛围。活动场地的设计和设施应考虑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的使用需求,加强无障碍设计。应注重夏季遮荫、夜间照明需求。避让周边的安全隐患及干扰因素,必要时采用绿化隔离或设施防护等措施,减少环境干扰。
(五)展现各具特色的场所主题。应注重发掘场地及周边区域的文脉特色,合理确定和表达公园的文化主题,提升公园文化艺术魅力。场地内有历史遗存的,应加强对历史遗存的保护、展示和利用。
第九条  活动场地
(一)休憩交往场地。宜按照“尺度适宜、复合使用、形态灵活”的原则设计建设休憩交往场地,根据使用需求及场地条件营造合适的空间形态,满足多种活动功能需要,避免规模尺度大而无当。
座椅、廊架等休憩设施应注重安全舒适,廊架设置应考虑遮荫避雨需要,座椅旁应设置轮椅停留位置。
可通过铺装色彩、材质、图案变化,采用树池、景墙等形式,划分动静空间和不同活动区域,提升场地使用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二)儿童活动场地。应选择阳光充足及通风良好的地段,场地宜有不小于1/2的活动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且场地宜设置在能遮挡冬季寒风的建(构)筑物背风面。
儿童活动场地应考虑不同年龄段儿童活动特点,适当分区组织,空间设计应保证视觉通透,设施造型应新颖活泼、贴近自然,色彩宜丰富亮丽,符合儿童心理特点。儿童游戏设施和活动器械材质应环保、安全。
儿童活动场地及周边区域应种植无毒无刺、色彩丰富、品种多样的植被,激发儿童对自然的兴趣和认知。可适当设置迷你菜园、游戏角、趣味涂鸦墙等自然体验类场地和美育空间。
场地高差较大的区域,可通过设置适宜邻里互动的草阶、看台、游憩设施等,合理消纳场地高差,提高场地利用率。
(三)运动健身场地。包括康体健身场地、体育活动场地等形式。运动健身场地应避免与公园其他活动场地、主要园路交叉重叠,保证公园活动安全。
康体健身场地宜设置在人群易到达的地方,有适当的林荫遮蔽。健身场地的器械选择,宜兼顾力量型、耐力型、柔韧型和灵敏型等多种类型。
以服务老年人为主的健身场地可设置环形散步道,步道单侧可设置扶手,场地周边植物种植要防止根系鼓出影响地面平整度,乔木栽植点距铺装边界不应小于0.75米,表面根系发达树种的栽植点距铺装边界不应小于1.0米。
体育活动场地以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为主,包括乒乓球台、羽毛球场、非标篮球场等。体育活动场地布局应远离周边住宅、办公楼等建筑,必要时应设置防护栏、绿化隔离带等隔离、缓冲设施,减少干扰,保障安全。体育活动场地与儿童活动场地、老年人活动场地相邻时,应预留安全缓冲空间或设置安全隔离措施,避免发生冲撞。
体育活动场地周边宜设置座椅、物品存放设施等。有条件可设置直饮水等配套设施。
第十条  道路铺装
(一)铺装选材。应满足平整、防滑、耐久、美观、易于维护等要求,避免使用光面石材、玻璃、缝隙较大的地砖以及松散性材料。
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使用透水透气性铺装,避免场地积水。
(二)竖向设计。园路要进行安全舒适的坡度设计,铺装场地坡度宜为0.3%—3%。
道路、活动场地应满足无障碍环境要求,方便特殊人群使用。
(三)布局设计。设计健步道或跑步道的,宜设计成环绕闭合形式,路面应连续、平整,优先采用防滑、透气、耐磨的面层材料。
可采用不同色彩、材质、图案等铺装形式,提高园路的识别性和艺术性。
井盖与周边铺装进行一体化设计,保证表面平整。
作为避险、救援通道的区域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  绿化种植
(一)植物选择。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增加观叶、观花植物,营造“彩化效果”,适度选用地域性新优品种。
宜选用无浆果或分泌物坠地、无尖刺、无刺激性气味、无飞絮、少虫害和不易引起过敏的植物;可适当选择具有康养疗愈效果的植物。
地被宜选择耐踩踏、易生长、低维护的植物。
在与周边住宅交界处的区域内不宜种植高大速生乔木,影响住宅采光。如需种植乔木,以落叶、慢生为宜。
(二)植物造景。充分尊重场地现有植被,尤其是高大乔木,应在设计中保留利用。
树种搭配应注重遮荫效果与季相特色,利用色叶、观花、观果等植物提升景观丰富度;可适度利用芳香类植物。
增加“乔—草”型配植结构占比,多留地被空间,提高通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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