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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经济合作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21:43:12    来源:本站    浏览量:0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经济合作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更加全面地服务会员城市经济建设,延伸服务链条, 作为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主管指导下的城市经济合作领域高级别智库,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经济合作工作委员会现开展《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征集遴选工作,诚邀能够为全国城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优质企业单位、拥有核心技术愿意为城市经济发展助力的学术机构、 拥有优质的产业产品的各级单位组织等,加入《中国城合会·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共享全国近 500 余座城市资源,共建城市经济建设企业联盟,为我国城市经济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附一:《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实施方案

附二:《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申请表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

城市经济合作工作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

 

附件一:《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企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类企业竞相发展,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在构建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将继续扮演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就至少有18个关键词涉及企业发展和重点行业,特别是针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所涉 及的实体经济建设、重大技术装备、巩固优势产业、新兴产业融合、优质高效服务业、物联网、数字经济、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等 8个重点行业,都做了重要的表述。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经济合作工作委员会(简称: 中国城合会),作为在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指导下开展工作的,由从事城市经济发展及城市经济合作研究的专家学者、 政府领导、国内外知名投资机构、服务城市建设运营领域的国央企等组成的中国城市经济合作领域的高级别智库机构。为了更好提升服务质量,为近 500 余座会员城市经济合作 发展丰富合作内容、延伸服务链条,特制定中国城合会《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建立统一大市场、营造城市优良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立足城市发展新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地城市发展新理念, 构建城市与企业的新发展格局。坚持科学严谨的遴选理念, 为中国城合会发展优质会员企业、为会员城市推介符合需求 的高质量服务企业提供科学、完整的资源支撑。

2.2 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原则,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结果控制,合理规划工作节奏,统筹推进《中国城市经服录》的有效遴选。坚持质量把控,科学制定遴选和推广规则。坚持创新引领、建立企业沟通机制、强化机制创新,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名录企业资源互通、共建共享。协同推进中国城合会各项工作。

三、方案实施内容

3.1 建立《中国城市经服录》专家评审组

为了更加科学的制定《中国城市经服录》遴选标准,有效提高名录的各项工作的权威性,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城市经济合作工作委员会将联合各合作单位共同组建《中国城市经服录》专家评审组。

专家评审组将依托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专家资源, 广泛邀请国内外从事城市建设、城市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资源整理、规划设计、金融投资、文化旅游、乡村振兴、高新技术等城市经济服务领域知名专家、科研学者、权威媒体、政府相关领域的主要管理人员等,共同制定名录入选标准。

3.2 组织专业研讨技术交流

不定期举办政企对接研讨会、培训、峰会、展览、论坛、 沙龙、考察等活动,邀请“评审专家”为企业进行企业管理、 组织建设、政策解读分析、技术推广、专业培训等服务,为 广大企业人员搭建一个交流技能、深化合作的政企资源平台。

3.3 开展名录企业推广活动

入选《中国城市经服录》企业,中国城合会将在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及其他官方媒体上予以推介,推介内容不限于企业介绍、企业负责人介绍、专访等;入选《中国城市经服录》企业,申请成为中国城合会会员时予以优先考虑; 入选《中国城市经服录》企业,优先参与中国城合会与会员城市的交流、考察、调研等; 入选《中国城市经服录》企业,根据企业的具体业务, 优先参与中国城合会与城市开展的全域土地综合治理、城市片区开发、新型城镇化建设、数字智慧城市打造、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合作项目;入选《中国城市经服录》企业,优先参与中国城合会举办、主办、联办或其他支持的各类会议、论坛等;入选《中国城市经服录》企业,优先参与中国城合会起草、编撰、组织的各类研究报告、蓝皮书等。

四、申报事项

4.1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申报企业负责人须是总经理(CEO、总裁)及以上人员;企业具备一定规模且经营状态良好;企业负责人政治思想良好且未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关注国家政策发展、关注城市经济并愿意积极参与城市经济建设。

4.2 申报流程

企业填写申报表——专家评审——企业资料收集整理——网站公示

五、实施阶段

5.1 试点阶段

征集工作第一阶段以河南省为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开展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

试点工作旨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为后续工作提供更加丰富和实际的参考,试点工作开展期间,欢迎参与名录征集工作的各方,提供宝贵意见,意见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中国城合会秘书处作为名录汇总单位,会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及时跟进优化方案。

5.2 推广阶段

试点工作结束后,名录征集工作会在全国开展,届时欢迎更多的合作机构、专家学者和企事业单位等加入名录的征集和遴选工作中来。

 

附二:《城市经济服务企业名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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